本报讯(记者 周文新 实习生 孙蔚楠)9月8日,《常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纲要初步成果汇报会在国际饭店举行。王翔、惠建林、戈炳根、张永泉等市四套班子全体领导及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出席汇报会。
近年来,由于区域发展环境的变化,新的《城乡规划法》及《长三角区域规划》、《苏州城市总体规划》等一批规划相继出台,对转变城乡发展方式、更加科学合理地规划建设城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顺应长江三角洲区域空间发展格局的变化,协调城乡发展与资源保护之间的矛盾,确立城乡统筹发展的整体空间格局,应对新形势下规划管理的新要求,本市提出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并委托省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常熟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任务。经过半年多辛勤工作,常熟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初步成果已完成,即将进入纲要论证阶段。
常熟市城市总体规划提出,坚持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满足转型时期城市发展需求,将常熟市建设成为“社会和谐、经济发达、生态文明、特色突出”的现代化城市。本着以下原则:尊重历史文化遗产,尊重自然生态规律,突出城市风貌特色、突出旅游产业发展,引领社会生活方式转变,支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加快城乡建设方式转变的规划,《常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纲要确定常熟中心城区城市性质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山水生态城市与文化旅游城市,长三角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商贸中心。中心城区规划用地范围为虞山镇、梅李镇、原碧溪镇、海虞镇的一部分(周师公路以南部分),古里镇的一部分(苏嘉杭高速公路以西部分),总用地面积525平方公里。中心城区以沿江高速公路为界,南侧为主城区,用地面积351平方公里,北侧为港区,用地面积174平方公里。规划期限:近期2009年至2015年,中期2016年至2020年,远期2021年至2030年。
在听取规划纲要成果汇报后,与会领导就城市性质定位、功能布局、人口规模、交通和污水、供水系统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并希望编制单位加以修改和完善,使常熟市城市总体规划更加科学、更加具体。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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