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顾惠玉)7月底前,按照城镇每人每月400元、农村每人每月300元的低保标准,本市将给全市10889名在册城乡低保、低保边缘“三无”、“五保”人员和145户特困职工增发一个月全额低保金,总计为358.96万元,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
城乡困难群众的冷暖安危,历来为党委、政府所关注。2007年,本市建立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人均收入挂钩的同步增长机制。2008年1月,本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调高至360元和250元,高于苏州市平均水平,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困难群众每人每天生活水平不低于1美元”国际公认的贫困保障标准,今年4月,又一次提高低保标准,分别为城镇400元、农村300元。去年,本市与苏州市同步,率先在全省建立物价(油价)上涨动态补贴机制,根据每季度物价上涨指数启动补贴机制,累计发放补助资金228.34万元,受惠人数达19337人。本市在年初各类救助标准提标的基础上,针对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困难群众就业难、获得收入渠道有限的实际情况,决定增发1个月低保金,以缓解困难群众的生活压力。
此次低保金的发放标准为:城镇2794名困难对象按照400元低保标准发放,农村8240名困难对象按照300元标准发放。发放时间为7月31日前,增发的1个月低保金,低保、低保边缘对象通过社会化发放,五保对象发放现金,“三无”对象由市社会福利院及市第三人民医院发放,145户特困职工由市总工会通过各基层工会发放现金。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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